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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因车祸死亡,未立遗嘱,他的母亲和妻子尚在,还育有一儿一女,其遗产的第一继承人可以是( )。A. ‍张某的上司B. 张某的妻子C. 张某的邻居D. 张某的远方表哥

题目

张某因车祸死亡,未立遗嘱,他的母亲和妻子尚在,还育有一儿一女,其遗产的第一继承人可以是( )。

A. ‍张某的上司

B. 张某的妻子

C. 张某的邻居

D. 张某的远方表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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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李某和张某于2000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李甲和李乙。李某于2005年外出务工,但 一直未归,下落不明。2009年,妻子张某依法申请宣告他死亡。法院依法作出宣告死亡判决 后,其妻子、子女和父亲对其遗产作了分割和继承。存款10万元和汽车归其父所有,房屋和其 他财产归其妻子和子女所有。
    李某被宣告死亡后,张某因无力抚养将李甲送给石某夫妇收养。2011年,张某带着李乙 改嫁马某。但几个月之后,马某不幸在一次车祸中身亡。
    2012年,李某意外出现,法院依照其申请,撤销了对他的死亡宣告。

    依照法律规定,法院依据张某的申请作出宣告李某死亡的判决,必须履行的程序 为( )。
    A.发出寻找李某的公告
    B.依法确认李某的合法遗产
    C.催促李某的债权人申报权利
    D.询问李父的意见


    答案:A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 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1 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3个 月。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 失踪、宣告死亡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A项说法正确。

  • 第2题:

    胡某死后留下遗产若干,未立下遗嘱,现查明其亲属状况如下:有三个儿子,并收养了一个女儿。大儿子早在数年前病故,留下一子一女。养女与胡某一起生活,为早日取得胡某遗产,曾经实施杀害胡某的行为,未遂。两个儿子办理丧事期间,小儿因心力交瘁意外身亡,留下一女。关于胡某身后的继承人,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二儿和大儿之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B.小儿之女可以代位继承胡某遗产
    C.大儿之女属于胡某的转继承人
    D.养女不再享有继承权


    答案:A,D
    解析:

  • 第3题:

    甲与乙均系再婚,甲与前妻育有一子丁(15 岁,随母生活),乙与前夫育有一女戊(14 岁,随父生活),甲死亡,未立遗嘱。下列属于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是( )。

    A、乙、丙、丁、戊
    B、乙、丁、戊
    C、乙、丁
    D、乙、戊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知识。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 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为 戊随父生活与甲之间不存在抚养关系,因此戊不能作为甲的继承人,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只能是乙和丁。

  • 第4题:

    李某和张某于2000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李甲和李乙。李某于2005年外出务工,但 一直未归,下落不明。2009年,妻子张某依法申请宣告他死亡。法院依法作出宣告死亡判决 后,其妻子、子女和父亲对其遗产作了分割和继承。存款10万元和汽车归其父所有,房屋和其 他财产归其妻子和子女所有。
    李某被宣告死亡后,张某因无力抚养将李甲送给石某夫妇收养。2011年,张某带着李乙 改嫁马某。但几个月之后,马某不幸在一次车祸中身亡。
    2012年,李某意外出现,法院依照其申请,撤销了对他的死亡宣告。

    如李某在失踪期间,已将其拥有的汽车赠与其在此期间结识的好友范某,下列说法正确的 是( )。
    A.该赠与行为无效
    B.该赠与行为效力待定
    C.范某有权要求李父返还该汽车
    D.李某可撤销这一赠与行为


    答案:C
    解析:
    《民法通则》第24条规定,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 事法律行为有效。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 意见(试行)》第36条规定,被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的时间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所引起的法律 后果仍然有效,但自然死亡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触的,则 以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准。该赠与行为有效,故范某有权要求李父返还该汽车。C项说 法正确。

  • 第5题: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以后实际接受遗产之前死亡,该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继承权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上接受遗产的死者的继承人。根据以上定义,下列属于转继承的是:( )

    A. 甲有三个儿子,丙丁戊和一个孙子戌(丙的儿子),甲订立遗嘱将财产品均分给三个儿子,但是丙不幸先于甲去世,甲死后,丙的儿子代替丙继承了本应该有丙继承的部分。
    B. 黄老太有一子(黄英)有一女(黄丽),儿子有一女(黄真),黄老太死后,遗产有儿子继承,但在接受遗产之前黄英也发生意外,黄老太的遗产由黄真继承。
    C. 田某死后留下五间房屋,田某生有一子,儿子早已病故,没有留下子女,其遗产由田某赠给了邻居。
    D. 甲被法院宣告死亡后,家父,甲的妻子,家的儿子,分割了甲的遗产,后乙病故,甲的儿子继承了乙的遗产。

    答案:B
    解析:
    定义判断题。题干中的关键词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以后实际接受遗产之前死亡,该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继承权的遗产。A选项,是丙不幸先于甲去世,甲死后,丙的儿子代替丙继承了本应该有丙继承的部分。而不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死亡,所以排除A选项。C选项,属于遗赠。D选项,甲先于乙死亡,乙病故,甲的儿子继承了乙的遗产。属于代位继承。B选项,黄老太死后,遗产有儿子继承,但在接受遗产之前黄英也发生意外,黄老太的遗产由黄真继承。符合定义。因此,本题答案选B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