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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区人民法院对此案是否有管辖权?为什么?

题目

上海市浦东区人民法院对此案是否有管辖权?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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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乙市A区居民元某就位于该市B区的一套房屋与该市C区居民明某发生所有权纠纷,多次交涉未果,元某向C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明某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了答辩状。关于此案的管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C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B.符合“原告就被告”的管辖原则
    C.C区人民法院无管辖权,应由A区人民法院管辖
    D.C区人民法院无管辖权,应由B区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①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题中案件为不动产所有权纠纷诉讼,应由不动产所在地(B区)人民法院专属管辖。而由于不归C区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就被告”的管辖原则也就无从谈起。因此D项正确。

  • 第2题:

    天虹公司位于甲市A区,其股东张某位于乙市B区,李某位于丙市C区,因利润分配问题与公司产生争议,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问对该诉讼有管辖权的是:( )
    A.甲市A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B.乙市B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C.丙市C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D.以上法院均有管辖权


    答案:A
    解析:
    考点:管辖
    讲解:《民事诉讼法》第26条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体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司诉讼中,如债权人、股东诉公司的情况下,由于债权人、股东可能因为协议管辖或者章程中约定管辖法院各不相同而四处起诉但因为诸多涉案事实如公司章程、公司账目、资产负债情况、股东名册等信息均需到公司内部调取,不同地区的法院受理案件后,又集中到公司调査取证,既是司法资源的巨大浪费,也不符合高效、快捷的诉讼理念,更不利于当事人诉讼。本案作为有关分配利润的公司i诉讼,应当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答案选A。

  • 第3题:

    乙市A区居民元某就位于该市B区的一套房屋与该市C区居民明某发生所有权纠纷,多 次交涉未果,元某向C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明某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在法定期限内提 交了答辩状。关于此案的管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C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B.符合“原告就被告”的管辖原则
    C. C区人民法院无管辖权,应由A区人民法院管辖
    D.区人民法院无管辖权,应由B区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D
    解析:
    D [解析]《民亊诉讼法》第127条第2款规定:“当亊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辨 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该法第33条规定: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 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为不动产所有权纠纷诉讼,应由不动产所在地(B区)人民法院专属管 椟。而由于本案不归C区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就被告”的管辖原则也就无从谈起。

  • 第4题:

    居住在上海市浦东区的老王过世后留有位于上海市静安区的房屋一套。老王的儿子王大和王二因为房子的所有权发生争议,后王大向上海市浦东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屋归自己所有。在浦东区法院向王二送达起诉状副本后,王二认为此案在静安区法院审理对自己更为有利,于是向静安区的法院也提起了诉讼,要求房屋归自己所有,静安区法院接到诉状后进行了立案、则关于本案的管辖权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应当由甲浦东区人民法院管辖
    B.应当由甲静安区人民法院管辖
    C.浦东区和静安区法院都具有管辖权
    D.应当由两区人民法院协商确定此案的管辖权,在无法协商确定的情况下由其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答案:B,C,D
    解析:
    考查继承遗产纠纷的管辖和共同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3条第3项的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5条的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结合本题案情,浦东区法院和静安区法院均有管辖权,但是由于浦东区法院最先立案,因此由浦东区法院进行管辖,故本题答案为BCD。

  • 第5题:

    乙市A区居民元某就位于该市B区的一套房屋与该市C区居民明某发生所有权纠纷,多 次交涉未果,元某向C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明某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在法定期限内提 交了答辩状。关于此案的管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C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B.符合“原告就被告”的管辖原则
    C. C区人民法院无管辖权,应由A区人民法院管辖
    D. C区人民法院无管辖权,应由B区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27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 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该法第33条规 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
    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为不动产所有权纠纷诉讼,应由不动产所在地(B区)人民法院
    专属管辖。而由于本案不归C区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就被告”的管辖原则也就无从谈起。